為加強工程招投標活動監管,進一步遏制圍標、串標等不法行為,提高招標投標監管效能,持續打造公開、公平、公正的招投標市場環境,經區建設局轉變招標投標監管模式,構建全過程招標投標監管體系,進一步明確深化改革目標,規范推進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工作。
一、營造開放型市場,實現建設領域招標投標公平競爭
嚴格糾正招標公告、招標文件中的違規、不合理條款,取消招標項目中的企業性質、所在地等限制規定和隱形門檻,促進本地企業和外地企業的公平競爭和均衡發展。2023年,公開招標項目95項,中標金額約60.81億元,在線使用電子保函80余次,在線簽訂合同項目95項,簽訂率為100%。外地企業中標項目26項,占總項目的27.37%;外地企業的中標金額43.17億元,占總項目中標額80%,為經區建筑業市場注入強大的發展動力和活力。
二、推動“評定分離”應用,打造陽光高效的招標投標市場
建筑工程招標投標“評定分離”模式,將評標與定標作為獨立的兩個環節進行分離,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文件中涉及的各類因素提供技術咨詢建議,向招標人推薦一定數量的中標候選人,由招標人依法組建定標委員會在綜合考慮報價、技術、信用等方面因素的基礎上,擇優確定中標人。由招標人直接選定中標人,提高工程項目后期建設和質量管理,實現政府資源的優化配置,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,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。2023年,建設局鼓勵招標人根據項目特點選擇采用評定分離模式,推動5項建設工程采用“評定分離”方式招標,數量居全市第一;威海都市創新產業迷你硅谷項目采用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運營及全生命周期數字化咨詢5大模塊總承包(EPC)模式,運用“評定分離”模式完成招標,成為威海市首例采用“EPC+評定分離”建設工程,標志著經區規范與創新招投標試點工作取得新突破。
三、實行招投標監管電子化,加大招標文件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檢查力度
運用威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督系統,加強招標文件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檢查力度。每月對已發布的招標公告、招標文件采用線上按比例隨機抽查,并對抽查結果進行公示。對抽查過程中發現的隱形門檻、不合理條款及時處理,嚴厲打擊串通投標、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,維護建筑領域招投標市場秩序。
四、構建“互聯網+監管+社會”體系,健全全過程的信息化管理系統
對建設工程在公開開標前實行現場踏勘管理,引入社會監督機制,公開監管熱線、暢通線上投訴渠道,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活動中的監督見證作用,形成“行業+社會”的監管體系,對于標前已經施工的項目取消招標流程,并給予行政處罰。依托威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督系統,有效利用建設工程文件發布、異議投訴處理、中標結果發布、合同履約、文件歸檔等招標投標過程可追溯電子化管理,構建“標前+標中+標后”的全過程監管體系,提升監管工作質量和效率。運用建設工程投訴處理、可疑行為分析等大數據分析系統,建立公開招標項目數據分析校驗機制,深度分析市場主體的投標行為,發現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規定的,責令市場主體整改,整改影響招標投標活動正常開展的,依法依規暫停招投標活動或者順延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。
五、建立標后評估機制,加強招標投標事后監管
為進一步加強經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工作,提高監管效能,對一些社會影響大、招標投標活動中存在預警或投訴情形的項目實施標后評估。組織專家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式,重點對招標人、招標代理機構、投標人和評標專家行為進行評估,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合理化意見和建議。加強對招標人、招標代理、投標人等主體的動態管理,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并將評估結果納入信用體系,實行差異化管理,以約束招標投標活動各方主體的行為。